安 全 简 报
第五期
(总第191期)
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O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本 期 目 录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摘要
☆安全生产八安八险
☆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摘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采掘施工企业的工作要求,规范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有力有效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我省矿山采掘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重点整治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以包代管、资质挂靠、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集中清理未申报的采掘施工项目,100%予以清退整顿;精准排摸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四类人员”)情况,100%合规配置;督促企业本部及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履职,100%杜绝“以包代管”;迭代升级“浙江省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平台”,推进“阳光井巷”建设,全面加强行业自律。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源头管控。
1.严格行政许可。从事非煤矿山采掘施工的企业应具备矿山工程施工资质,依法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非煤矿山采掘施工作业。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应严格按照《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对照 13 项安全生产条件标准,从严审查审核,对存在采掘施工项目未申报、“四类人员”资质未合规配置、事故信息未及时如实填报等情况的,一律不得通过许可。
2.严格书面报告和统一协调管理。采掘施工企业在省外承包项目的,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向作业所在地的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书面报告,主动接受其监督检查。采掘施工企业每 6 个月对所属项目部实施全覆盖检查,重点开展矿山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非煤矿山 119 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宣贯,提高企业隐患排查质量和能力。
3.严格人员配备要求。要督促企业加强“四类人员”配备,每个项目部至少配备 1 名采矿、地质、测量、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专职技术人员;负责人和专职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矿山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项目部上级法人单位的正式职工,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临时人员。“四类人员”配备发生变化的,要同步更新国家和省级平台相应信息。
4.严格信息反馈。各市应急管理局在颁发、延期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应及时发函采掘施工项目所在地的市县应急管理局,告知审查时企业提供的项目部“四类人员”配备等情况,由属地予以监督。各地要加强和项目部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联系,及时掌握行政处罚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安全生产八安八险
以遵章守纪为安,以违章蛮干为险
以谦虚谨慎为安,以逞强好胜为险
以精力集中为安,以心神不定为险
以劳保齐全为安,以麻痹大意为险
以防微杜渐为安,以心存侥幸为险
以现场整洁为安,以器具杂乱为险
以事前预防为安,以事后抢救为险
以严格要求为安,以松松垮垮为险
安全生产八安八险的原则是保障生产安全的重要指导思想。通过遵守这些原则,可以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和企业的稳定发展。这些原则不仅适用于企业生产,也适用于各种工作环境和活动,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
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立即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
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
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发:各部(室)、驻外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
抄送:浙江省应急厅安全生产基础处,温州市应急局安全生产基础处,苍南县应急局安全生产基础科,苍南县井巷协会;董事长,正副经理,正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