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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4年06月06日 11:06

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温通建[2024]第03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警示

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机关各部(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切实落实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及省、市、县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发挥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以下简称警示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警示教育工作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刻吸取安全事故带来的教训,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警示教育是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长期以来坚持的好经验好做法,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安全教育方式,是预防事故发生、提高应急能力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各驻外项目部要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工作,将警示教育作为抓好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员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养、规范安全行为,做到警钟长鸣、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进一步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二、建立完善警示教育工作制度。

警示教育作为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要长期坚持,常态化开展。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项目部,要及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牢记事故带来的严重后果和危害,不断增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项目部,公司将采取现场会、视频会等方式,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3个月内开展。发生较重特大事故的,由公司联合矿山建设单位组织开展;发生一般事故的,由公司或者委托发生事故的所在项目部联合矿山建设单位组织开展;对发生的典型涉险事故,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可视情况组织各项目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较大及以上事故,公司安监部要组织制作事故警示教育资料,并及时组织各项目部开展警示教育,将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以案为例、警钟长鸣,强化全员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在项目部重蹈覆辙。

三、加强警示教育活动组织。

项目部要将警示教育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积极利用安全培训、职工大会、安全生产例会、班前班后会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全员警示教育,扎实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防范非煤矿山典型事故六十条措施》,逐一逐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整改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公司安监部针对典型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可以采取召开事故现场会、宣讲会、分析会和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当事人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适时组织各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员工等开展警示教育,内容主要包括通报事故原因、分析存在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整改措施等,来营造警示教育氛围,增强警示教育效果。

四、设立项目部警示教育日。

项目部应该结合自己项目部发生过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设立警示教育日。每年结合项目部所在矿山的灾害特点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利用警示教育日开展一次集中全员警示教育,通过微视频、微信、展板、条幅等职工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剖析典型事故案例教训、宣讲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安全技能、营造安全氛围,让全员在思想认识上受到警示、得到教育,让项目部在制度执行、风险管控、灾害治理等方面受到警醒、得到促进,确保警示教育取得实效。

五、强化警示教育活动监督检查。

公司安监部要将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融入日常检查内容,督促各项目部严格开展警示教育,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及时整改问题。对警示教育工作长期不开展或者开展不认真、敷衍了事,甚至弄虚作假的项目部,公司安监部要及时予以纠正,督促整改,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坚决防止和杜绝走过场。

各驻外项目部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工作,要认真汲取历年来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对照事故教训和自身工作实际,全面查找思想认识、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操作技能、考核奖惩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提高认识、自觉遵规守纪,规范行为,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持之以恒地做好警示教育工作,并要确保安全警示教育覆盖到全员,实现全员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以上通知,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六月六日

主题词教育   工作   通知


抄送:市应急局安全生产基础处、县应急局安全生产基础科、县井巷协会、公司董事长,正副总经理,正副书记。


   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          202466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