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关于开展温州市工程系列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2年03月23日 00:00
 

关于开展温州市工程系列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温职改办〔201214

市住建委、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省部属在温有关单位:

为了培养开发更多人才,适应我市工程技术事业发展的需要,为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需要提供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工程(二)系列中开展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凡在我市企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按国家现行评审政策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条件报名参加评审。

二、评审专业

建筑管理、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饰、市政道桥、园林专业。

三、申报条件

(一)技术员: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或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者。

(二)助理工程师:担任技术员职务4年以上,或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或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者。

(三)工程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上(19721231日前出生),且专业不对口的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或专业不对口的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者,或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或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者。

工程系列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晋升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所需的外语考试暂不作要求,但申报中级资格评审人员需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

工作年限和任职时间计算至201212月底。

四、申报材料要求

凡符合申报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以下申报材料:

(一)填写《温州市工程系列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晋升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培训报名表》一份(见附件一)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两份;

(三)《晋升(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公示表)》一式10份,用A3纸(297mm×420mm)打印或打印后复印,要求内容真实,重点突出;

(四)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式两份,中文打字(统一用A4纸,中级2000字左右,初级1000字左右);

(五)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以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复印件(原件由接收材料的工作人员审核后,在留下的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各一份;

(六)如实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保证书一份;

(七)二寸半身免冠近照3张,备发准考证和资格证书用(放在一信封内);

(八)材料清单一式两份(一份贴在材料袋上)。

以上申报材料要求使用统一格式,可以从温州市住建委www.wzcb.gov.cn(专区专栏-职称工作)下载。用钢笔填写、打印皆可。(评审表要存档用,切不能涂改。)

申请人必须如实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的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明。凡填报虚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论文、假成果、假获奖证明或伪造(隐瞒)学历、资历、任职年限等情况之一的,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晋升的资格,已骗取专业技术资格的予以取消,已聘任职务的予以解聘,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准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单位或他人为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提供假证明、假材料的,给予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

五、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和程序

(一)报送材料时间:

51030日;

(二)报送程序:申报人员材料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审核同意后,市属单位申报人员直接报市住建委职改办(工程二);各县(市、区)申报人员报当地人事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其中,申报中级的由当地人事职改部门审查后直接报市住建委评审组织办公室,市住建委评审组织办公室按专业分别将《评审对象花名册》一式两份(中文仿宋体,附电子文档)及资格审查情况送市职评中心进行资格审查(温州人才大厦办公楼902室),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培训、考试。

六、培训科目及组织

培训科目为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两门课。中级及市属单位初级的教材、培训和考试工作由市住建委职改办会同市职改办确定和组织;各县(市、区)的初级由当地住建局职改办会同当地人事职改部门确定和组织。培训结束后分专业进行理论考试,考试成绩将作为量化评价的内容之一。具体培训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评审办法及组织

资格评审以量化评价形式,采用考试考核与同行专家评议相结合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通过,通过率不高于80%

各县(市、区)、市住建部门评审组织办公室在召开评审会议前15天将要求组建专业组的报告,连同《要求召开评审会议的函》报各县(市、区)、市职改办,经各县(市、区)、市职改办同意后方可召开评审会议。评审结束后,各县(市、区)、市住建部门评委会办公室将评审通过的名单(中文仿宋体,附电子文档)(中级评审通过人员还需提供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成绩)、要求公布评审结果的报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签好专业组和评委会意见)等报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部门审签公布(公布前须公示7天)。公布后,各县(市、区)、市住建部门评委会办公室在15天内将颁发任职资格证书名单(中文仿宋体,附电子文档)报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资格证书。

工程系列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晋升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不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今后是否开展这项工作由市职改办决定。

联系电话:市住建委职改办:88824435

 

 

一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