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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2021年03月10日 09:04

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温通建[2021]第066号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机关各部(室):

为切实抓好矿山采掘施工安全生产,坚决遏制安全事故,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守好安全生产红线,促进企业安全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安委办【20213号)《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应急基础【20217号)《浙江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和温州市应急管理局(温应急【202044号)《关于组织开展非煤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就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驻外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民爆物品和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责任。本着对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加强民爆物品和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认真汲取山东栖霞笏山金矿“1.10”爆炸事故和山东招远曹家洼金矿“2.17”火灾事故教训,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针对民爆物品储存、发放、领取、使用、清退等多个重点环节和动火作业的审批程序、监护规定等责任,要从严从实抓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强化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实现隐患整改落实率100%,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100%,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牢筑安全管理防线,切实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

公司成立安全检查组,分片区巡回检查,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由公司安全副总、安全部长、安全专家分别牵头负责,组成三个安全检查组,检查时间自三月中旬开始至三月底。

三、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领导带班下井情况;

2、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基础管理台帐建立情况;

3、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及“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工伤保险、劳动防护用品领取、发放和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职业危害告知、职工个人健康档案建立情况;

5、矿山现场采掘作业安全和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民爆物品的领取、发放、使用、清退,爆破作业及井下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和现场文明生产情况;

6、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与技术交底情况;

7、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8、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和重点危险源监控情况;

9、安全技术管理、提升运输系统、机械电气与井下供电系统、井下防护排水系统、井下通风防尘系统等情况;

10、其他相关内容检查依照《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检查表》对照检查。

四、检查要求

1、各项目部要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安全举措,认真查找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措施,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2、各项目部要加快推进矿山采掘安全风险自辨自控、安全风险自治自纠,实现关口前移,务求实效,源头治理,科学防控,不断提升矿山采掘施工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3、各项目部要切实抓紧、抓细、抓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管理,落实切实有效的应急措施,全面抓好安全生产。

4、各项目部要认真落实公司安全检查组提出的隐患整改意见,及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将安全检查整改的有关资料及时反馈公司安全监察部。

5、公司安全监察部联系电话:0577-59867501

以上通知,请各驻外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检查表

 

二一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专项检查   通知


抄送:市应急局安全生产基础处、县应急局安全生产基础科、县井巷协会、公司董事长,正副总经理,正副书记。



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      2021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