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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

2021年01月13日 10:06

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温通建[2021]第021号


关于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

各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机关各部(室):

2021110下午14时,山东省栖霞市西城镇五彩龙金矿发生炸药爆炸事故,井下22人被困。针对这起事故案件,为我们爆破作业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要求,以及2021113召开的《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的部署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此类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

各驻外单位要本着对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认真汲取“1.10”爆炸事故教训,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针对民爆物品储存、发放、领取、使用、清退等各个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强化生产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筑牢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防线,切实防范民爆物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迅速行动,深入开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各驻外单位要深刻认识抓好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立即成立民爆物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开展一次民用爆炸物品领域拉网式安全大排查活动,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安排专人负责整改,并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切实做到安全隐患“零死角排查、零容忍整改、零放过处理”,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遏制爆炸事故的发生。

三、完善制度,强化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源头把控

各驻外单位要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等规定,切实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源头把控:一是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隐患排查制度以及各种操作规程,压紧压实各级岗位责任,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二是严格按照《爆破作业规程》要求和爆破设计方案组织爆破作业,并对民爆物品运输、爆破作业、储存环节等现场安全管理负责,同时依法设置机构、配齐相关人员;三是加强运输环节现场安全管理,规范爆炸物品运输、分发、使用过程管理,严禁雷管和炸药混运、混放、混发,严禁使用非专用车辆运输,严禁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运输;人工搬运时,爆破员必须每人配备肩背式小型防爆箱,雷管装箱携运,严禁一人同时携带炸药和雷管,严禁运输过程中雷管出箱,一人一次运送的爆破器材数量不得超过规定要求;当天发放的民爆物品严格执行清退制度,做到日清日结,数据无误;爆破作业现场要严格执行规程要求实施作业,未使用完的民爆物品当班必须及时退库,严禁擅自留存或交下一班使用,确保民爆物品不流失。通过一系列措施的管控,使民爆物品领取、运输、保存、看护、出库,使用等各个环节符合规定,环环受控,扎实做好民爆物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防爆炸事故发生,全力保障矿山安全稳定生产大局。

各驻外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民用爆炸物品从严管控工作,切实加强爆炸物品常态化管理,真正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岗位,责任分解到人,确保民爆物品活动安全,全面提高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民爆物品    安全管理    通知


抄送:浙江省工程爆破协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市应急局安全生产基础处、县应急局安全生产基础科、县井巷协会、公司董事长,正副总经理,正副书记。


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