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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17日 15:53

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温通建[2020]第08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机关各部(室):

近期我公司驻新疆、湖南项目部确诊数例职业病,并上传到全国职业病卫生健康监督平台,苍南县卫健局将我公司项目部确诊上网的职业病病例列入立案调查事件,并对我公司给予严重警告及违法行为从重罚款,给我公司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因矿山井巷业历经数十载,特别是从业人员职业病遗留问题众多,以前矿山采掘工艺落后,矿山承包实际投资人、从业人员对职业病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淡薄,再加上职业病(矽肺病)存在潜伏期,不易发觉。近年类似个别项目部原业主单位的从业人员发现有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业主单位为规避职业风险,把原单位的从业人员转移到施工单位项目部安排岗位工作,业主单位只负责职业病待遇理赔事宜,最终诊断出来职业病病例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施工单位全部承担,项目部只贪图私利顾全面子,不计公司信誉,招用有井下作业禁忌症或疑似职业病从业人员情况突出,职业病防治形势十分严峻。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全面落实职业健康责任制,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公司职业健康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结合各驻外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职业病防治各项工作措施

1、发现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项目部应当及时报告公司并做到病例不上传到全国职业病卫生健康监督平台;

2、加强从业人员的岗前、岗中和离岗健康检查工作,严格把好新录用人员的岗前体检关,确保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岗前体检发现有井下禁忌症或疑似职业病的一律禁止招工录用,同时严格把好离岗体检关;

 3、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应明确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不得隐瞒或欺骗,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本人签字生效,未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动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4、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结合项目部实际,广泛开展职业危害预防的宣传教育,宣传教育的内容应包括职业卫生法制和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职业病防治知识、操作规程和安全卫生规程及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进行宣传教育培训;

     5、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6、完善井下通风系统,改善作业环境,加强机械通风,确保井下风量、风质、风速和作业环境的气候符合矿山安全规程的要求;

7、对有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要在其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护措施和职业危害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监测结果;

8、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管理,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

9、加强现场作业人员的跟踪管理,杜绝违章作业行为。严禁干式作业,做好作业现场的喷雾洒水防尘工作,严格执行重奖重罚制度;

 10、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各项管理台账,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工作,项目部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项目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    

用人单位要建立完善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并在制定规划、完善机制、推动落实、强化保障、责任制考核等方面,与其他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实现同步协调发展。要加大对职业病监测报告、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和职业病防治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重视和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

职业病防治工作要纳入项目负责人的目标管理责任,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要自觉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要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佩戴使用,在作业场所与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落实内部监管和持续改进工作责任。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组织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如实提供从业人员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依法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权益和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省规定的待遇。

四、加强职业病的前期防范和管理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要及时、如实向职业卫生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配合职业病鉴定、诊断机构依法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调查。要加强作业现场管理,确保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区域警示线、报警设备,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改善作业环境,做好工作场所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期检测管理等工作,严格执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防护措施公告制度。 

五、加强宣传、培训提升职业病防护意识和能力   

各驻外单位要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知识,充分发挥宣传窗、简报、网站及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依法防治职业病、切实关爱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积极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用人单位要认真开展职业健康宣传工作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意识。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守法意识和权利意识,使从业人员熟知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能够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公司将各驻外项目部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检查,以点带面,请各驻外项目部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并把检查总结上报公司安监部。

    以上通知,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年七月十七日

主题词职业病    防治工作    通知


抄送:县卫健局应急科、县井巷协会;公司董事长,正副总经理,正副书记。



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        2020年7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