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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县非煤矿山采掘施工企业 职业健康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8年02月01日 15:46

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温通建[2018]第016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县非煤矿山采掘施工企业

职业健康专项检查》的通知

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机关各部(室):

现将苍南县安监局《关于开展全县非煤矿山采掘施工企业职业健康专项检查的通知》苍安监[2018]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开展全县非煤矿山采掘施工企业职业健康专项检查的通知

 

二〇一八年二月一日

主题词 转发  采掘企业   职业健康   检查   通知


 抄送;县井巷协会、公司董事长、正副总经理,正副书记.


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8年2月1日印发



 

附件:

苍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苍安监〔2018〕8号


关于开展全县非煤矿山采掘施工企业

职业健康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2016-2020年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与《苍南县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为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非煤矿山采掘施工企业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升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有效遏制非煤矿山领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发生,现决定对全县非煤矿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开展职业健康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非煤矿矿山采掘施工企业。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3.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4.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5.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6.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7.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等。

(二)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1.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或者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2.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或者劳动者超过100人的,设专职管理员;100人以下的,设专或兼职管理员。

(三)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与宣传

1.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安监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2.组织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

(四)对项目部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每年组织检查次数,检查项目部职业健康内容等。

(五)近年发生职业病情况

近年发生的职业病种类,人数,有无向安监部门报告并提交《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

三、检查时间及方式

(一)企业自查阶段(2月1日至3月底)。各有关企业要认真查找日常职业健康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各项职业卫生隐患,要落实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并形成自查报告,并于3月底之前上报至县安监局。

(二)全面检查阶段(4月1日至5月15日)。县安监局组织并聘请职业卫生专家对我县辖区内的采掘施工企业进行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不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应当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隐患排除后,经县安监局复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或使用。

(县安监局职安科联系人:钟芳孩,手机:18867767528,短号:619528)

 

 

苍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6日

 

 

 

 

 

苍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