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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7年04月19日 00:00
 

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温通建[2017]061


                                            

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机关各部(室):

  汛期将至,暴雨、大风、高温、雷电、大雾等气象灾害多发频发,对矿山安全生产影响加大,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做好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省、市、县关于做好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持续保持公司安全生产良好态势,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把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各驻外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强降水、洪水、泥石流、雷电、高温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认识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要针对本地区安全生产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部署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六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到早计划、早布置、早落实,确保安全渡汛,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

各驻外单位要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和关键部位,组织一次全面细致的“拉网式”大检查,切实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一)加强矿井防洪和防治水工作。要根据矿区地质条件和水文变化情况,加强对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检、排查,查清矿区及附近地面水的汇水和渗漏情况,查清本矿和相邻矿山附近的废弃矿井及老窑积水情况,查清井下的防水墙牢固情况,查清矿井涌水量情况,切实做好矿井(隧道)水害预测预报工作,按照“预测预防、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落实好“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对存在突(溃)水和突(溃)泥危险的矿井,必须立即停止井下生产作业,撤出井下全部人员,坚决杜绝淹井(矿)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露天矿防坍塌工作。露天开采要对排水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排查,确保防排水系统畅通,并采取措施防治地表水渗入边坡岩体的软弱结构面或直接冲刷边坡,严防坍塌事故发生。

(三)加强井面建筑防洪工作。要对井面各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对井口标高低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的矿井要构筑防排洪设施,并在井口修筑人工岛;对地表坍塌、裂缝区的周围要修筑截水沟或挡水围堤;对受洪水、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工地,生产厂房、物资存放场地、宿营地要提前采取相关的防护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使用。

三、切实把强化应急值守作为汛期科学处置突发事故的有效手段

各驻外单位要切实加强汛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处理;要进一步完善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储备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加强应急物资、装备的检查维护,确保各类应急物资和装备齐全有效,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能够迅速投入抢险救援工作,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各驻外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特别重视做好极端天气和重大灾害预警预报、检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驻外单位要立即行动,全面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汛期安全自查自改。并将开展汛期安全检查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和电子版,于531日前报送公司安全监察部建档备案,公司将以抽查形式,开展汛前安全专项大检查,以点带面,以检查促整改,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力维护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以上通知,望各驻外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吴小军    联系电话:0577-59867501

邮箱:704030752@qq.com 

地址:浙江省苍南县矾山镇繁荣路90

邮编:325807

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汛期   安全工作   通知


抄送:市安监局矿危处、县安监局矿危科、县井巷协会;公司董事长,正副总经理,正副书记。


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7年4月19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