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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5年04月15日 00:00
 

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温通建[2015]064


                                            

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机关各部(室):

   汛期将至,各地降雨量持续增多,给矿山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影响,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省、市、县关于做好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渡汛,持续保持公司安全生产形势良好态势,现就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早部署、早准备、早预防。

汛期将至,各驻外单位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深刻吸取近年来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沉重教训,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加强组织领导,针对本地区安全生产的特点、重点和难点,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准备,立即成立防汛领导小组,部署安全防范措施,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备足备齐防汛物资,加大汛期巡查力度,加强安全监测,及时整改隐患,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突出重点领域,深入排查治理隐患。

各驻外单位要针对本行业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深入排查治理隐患,认真开展汛前、汛期、汛后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加强隐患整改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尤其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迅速查清矿区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和渗漏情况,本矿和相邻矿山附近的废弃矿井及老窑积水情况,要对井下构筑的防水墙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井口标高低于历史最高洪水位的,要修筑防洪堤,并在井口修筑人工岛,地表坍塌、裂缝区的周围要修筑截水沟或挡水围堤;报废的井筒、钻孔要封闭,并在周围挖掘排水沟;要加强对井下排水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运转正常。二是露天开采要对排水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防排水系统通畅,并采取措施防止地表水渗入边坡岩体的软弱结构面或直接冲刷边坡,严防坍塌事故发生。三是尾矿库要检查排洪设施、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电站、水库要检查地质条件和水文变化情况,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四是建筑施工要对周围存在受洪水、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工地、生产厂房、物资存放场地、宿营地提前采取相关防护措施并加强巡视检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使用。五是井巷和隧道施工要加强对矿井(隧道)水害预测预报工作,查明矿井、隧道、采区及周边采空区的水文地质情况,按照“预测预防、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落实好“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坚持先探后掘,探放水时,要撤出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监视放水全过程,遇有突水预兆时,要立即撤出所有人员,确保人员安全。

三、完善预案、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驻外单位要高度重视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认真做好各种救援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尤其是针对本地区气象变化、地理环境及主要灾害风险情况,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确保各类应急物资和装备齐全有效,要进一步完善应对自然灾害的各项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气象动态,发现险情及时处理,确保因洪涝灾害等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力、有效处置。

各驻外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高度重视汛期强降雨、洪水、台风、泥石流、雷电、高温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超前防范、未雨绸缪,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彻底解决,将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驻外单位以项目部自查为主,公司将以部分项目部抽查形式,开展汛前安全专项大检查,以点带面,以检查促整改,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以上通知,望各驻外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 汛期  安全工作  通知


抄送:市安监局矿山处、县安监局矿山科、县井巷协会;公司董事长,正副总经理,正副书记。


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5年4月15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