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温通建[2011]第131号
关于转发《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工地)、机关各部(室):
现将《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doc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转发 安全生产 汛期工作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