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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0年08月19日 00:00
 

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温通建[2010]098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工地)、机关各部(室):

入汛以来,我国气候异常,特别是近期江南、华南部分地区暴雨成灾,洪水、泥石流等灾害性极端天气事件发频发,给矿山安全生产带来巨大压力。目前,全国已进入主汛期,局部强降雨时有发生,防汛形势极为严峻,如果重视不够,防范不力,就可能遭受严重灾害,甚至引发重特大事故。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提高防汛意识,增强防汛能力,保证安全度汛,切实做好矿山、尾矿库等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应对洪涝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全面促进我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把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

各驻外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提高对防御洪涝灾害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要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并指定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层层落实责任,将防范应对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特别要抓好作业现场汛期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彻底解决,防止因工作不力而带来严重后果。

二、突出重点,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

各驻外单位要组织一次全面、细致、拉网式的排查,认真排查可能由洪涝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对于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指定专人负责督办,限期整改,确保尽快治理。要切实加强防洪和防治水工作,坚决杜绝淹井(矿)事故的发生;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胁的建筑施工工地、生产厂房、物资存放场地、宿营地等,要加强巡视检查,提前采取防范措施;设有尾矿库的要加强尾矿库的监测监控,防止溃坝事故发生。提前做好预测、预报、预防工作。要进一步完善防范洪涝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与业主单位建立工作联系,组织开展应对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逐级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做到职责到位、思想到位、装备到位、措施到位。

三、要加强工作协调,发挥监测和预警预报效能作用

各驻外单位要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建立预报预警工作机制,要与当地有关部门和业主单位建立工作协调联动机制。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等情况,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早做好洪涝灾害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受洪水威胁的矿井和其他生产生活场所,要停止井下生产作业和一切活动,尽早撤出人员,严防发生伤亡事故。

四、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能力

各驻外单位要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健全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要建立与当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的信息传递渠道,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置机制。要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要通知相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排除可能发生的事故险情,确保因洪涝灾害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力、有效处置。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

主题词:汛期  安全工作  通知


 抄送董事长,正副总经理,正副书记,总经理助理。


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0年8月19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