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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0年06月21日 00:00

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温通建[2010]079


                                            

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分公司、项目部、工程处(工地)、机关各部(室):

    今年来,我国各地气候异常变化,进入汛期,雨水较多,天气恶劣,全国各地洪涝灾害频发。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监局《关于做好汛期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公司矿山实际,为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全面促进我公司在暴雨台风和汛期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经公司研究决定,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驻外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超前防范,未雨绸缪,努力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各项目部施工前要及时了解地质情况,矿区范围内存在废弃矿井、采空区积水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下矿山,必须健全防治水患工作制度,落实防水责任,配备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做好防治水患工作。地下矿山要完善水文地质资料,掌握采空区、废弃巷道分布及其积水情况,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清楚的,不得进行生产。

    二、地下矿山采掘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工作原则。对于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探放水设备,进行超前探放水,否则不得进行采掘作业。

    三、采空区直接与地表沟通,受地表水威胁的地下矿山,必须落实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的措施,无法落实措施的,必须采取停工撤人措施。

    四、露天矿山要加强非工作边坡、台阶坡面和矿山运输道路的安全检查。露天矿场应按照由上往下的开采顺序,分成水平台阶正规开采。各作业水平台阶应保持一定的超前距离。严禁从下部不分段掏采,采剥工作面禁止形成伞檐、空洞等,及时治理危险结构面,完善道路安全设施,防止坍塌事故和矿山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各项目部要加强矿山的防台风、暴雨、汛期安全巡查,特别是对生活区边坡、地表坍塌区等重点区域,查清矿区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和渗漏情况,检查排水系统、截水沟、边坡稳定性等情况,确保排水设施的可靠有效,防止矿山山体发生坍塌或泥石流事故。

    六、各项目部要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应急工作。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加强汛期安全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要与当地有关部门和业主单位建立工作联系,完善预警工作机制,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当地有关部门和业主单位,督促做好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

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汛期  安全工作  紧急通知 


 抄送:市安监局矿山处,县安监局矿山科,县井巷协会,矿安环处;公司董事长,正副总经理,正副书记,总经理助理。


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0年6月21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