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温通建[2009]第177号
关于进行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工地)、机关各部(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根据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公司实际,为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我公司采掘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指导监督各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工地)的安全管理,改善矿山采掘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有效防范和遏制矿山采掘施工事故发生,保障广大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对全公司矿山采掘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各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工地)。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一)安全基础管理: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设备运行检测检验档案及相关安全台帐建立等;(二)安全现场管理:井下安全出口、矿山供配电、井下通风防尘、提升运输、井下防排水、爆破作业、采掘作业及消防措施等方面安全管理情况。
三、考核形式:考核工作采取采掘施工单位自查与公司督查考核的方式。督查考核以到采掘施工单位实地查看安全台帐和现场安全管理方式进行。
四、奖惩措施:本次考核满分为100分,考评结果为80分(含80分)以上的单位,作为年终评比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对象,并通报表扬,或给予物质奖励;考评结果为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完善,并通报批评。
五、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10月15日至11月15日):各矿山采掘施工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根据考核标准,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相关安全台帐,加强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于11月15日前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和年度考核标准自评分情况上报公司安监部(联系人:张书巧,传真:0577-64650898;电话:0577-64650899)。
(二)整改完善阶段(11月15日至12月15日):各采掘施工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完善,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采掘施工安全生产良好态势。
三、督查考核阶段(12月15日至2010年1月15日):公司将组织督查组有关人员到各采掘施工单位进行实地考核。
四、综合评价阶段(2010年1月15日至2010年1月31日):根据各单位自查、安全台帐审查和现场安全管理实地考核情况,由公司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评价通报,并对年度考核情况作为年终评比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依据。
以上通知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标准。
二OO九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考核 通知

